山西九宝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郭丽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24MA0L63J67W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108国道上桥村村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59号
2024年12月11日,我局接到关于山西九宝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出售的无糖糯米涉嫌虚假广告的投诉。经查,山西九宝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发布的洪洞蒸饭的广告内容涉及“无糖”,与营养成分表中显示的每100g产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为26g不符,该单位存在广告内容虚假的行为。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1
2
洪市监罚字[2023]116号
经查,该单位2020年11月6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914102413982。该单位在拼多多平台的店铺中,名称为:“山西特产洪洞蒸饭红枣芸豆粟米饭八宝饭馏米糜子方便大黄米速食”,标价位32.9元的产品,广告内容有“除烦止渴、解毒、滋阴补阳”等医疗用语。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核准的经营范围;
2、食品生产许可证,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身份合法有效;
4、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材料,证明当事人广告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事实;
5、当事人与广告公司的业务单据,证明当事人制作、发布广告的费用;
6、产品的检验报告,证明所售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罚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元
山西省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