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旭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清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2337521557D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英墩村秀山路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5
(2025)闽0582民初247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涂**,鲍**,鲍**
陈**,泉州市旭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2
2019-12-23
(2019)闽0581民初64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泉州市旭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石狮市鸿利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石狮市人民法院
3
2019-12-23
买卖合同纠纷
泉州市旭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石狮市鸿利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石狮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04
2019-12-31
(2019)闽0581民初64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泉州市旭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石狮市鸿利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泉环罚〔2026〕19号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2月8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正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外排口正在排放污水,执法人员在你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外排口取水样1份并对执法过程和取样过程进行拍照、摄像保存证据。根据2025年12月11日泉州市晋江环境监测站出示的监测报告单﹝泉晋环站﹝2025﹞水第007号﹞显示,你单位水处理设施外排口水样:CODCR为1560MG/L,氨氮为13.4MG/L,CODCR指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的﹝CODCR排放标准为500MG/L﹞的2.12倍。
罚款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福建省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0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