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勐海云峰茶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绍辉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8223252538747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工业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266号
当事人于2012年2月23日在“淘宝”平台注册了“云峰茶业企业店”店铺,主要于宣传和销售相关茶产品。2014年4月8日从勐海做茶叶生意的朋友处购入涉案茶产品,数量3件(4公斤/件),并支付购茶产品的货款1500.00元(500元/
件),因当事人当时未签订购买合同(或协议),用现金支付购买涉案茶产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5月6日,当事人以佛山市顺德区北滘云峰土产茶叶有限公司名誉对涉案茶产品进行送检,送检机构: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NO:D14-WT2266,结论:涉案茶产品符合NY/T779-2004标准要求。2025年10月10日,当事人将涉案茶产品外包装物上印有“国宾礼普”的照片,上传到“淘宝”平台进行审批,通过“淘宝”平台审核通过后,在“云峰茶业企业店”店铺网络页面进行发布宣传图片,同时,在网络上销售涉案茶产品。当事人无法证明“国宾礼普”的源来和出处,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从涉案茶产品在“云峰茶业企业店”店铺销售起,截止2025年12月1日,取得有效订单1单,销售的1件(4公斤/件),取得销售收入1,067.00元(1,067.00
元/件)。目前,库存为0件(2014年2月用于自己品偿和送检使用1件,2021年5月送客户了1件,于2025年10月22日在“淘宝”平台“云峰国宾礼普4kg普洱散茶熟茶”店铺销售1件)。当事人没有与“淘宝”平台签订维护“云峰茶业企业店”店铺后台的相关协议,每年支付给“淘宝”平台180.00元的后台维护费用。于2025年12月1日已在“淘宝”平台“云峰茶业企业店”店铺网络宣传销售涉案茶产品的宣传图片全部删除。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销售涉案茶产品取得的违法所得1,067.00元(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元整);
2、对其在“淘宝”平台“云峰茶业企业店”店铺网络页面,发布的宣传展示图片“国宾礼普”的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对“云峰茶业企业店”支付给“淘宝”平台的维护费用180元的3.80倍,即684.00元的处罚(人民币:陆佰捌拾肆元整)。以上罚没款合计:1,751.00元(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壹元整)。
684.00元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