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青朴茶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27MA2EED4R1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兴街310、3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1
(2025)浙0727民初2308号
产品责任纠纷
应**
磐安县青朴茶行
磐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处罚〔2023〕30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0日以280元/饼的进价从福鼎市****发展有限公司购进了“占尽风华”福鼎白茶10饼,并以500元/饼的价格进行销售。2023年4月25日、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与举报分别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售同批次茶叶均有标签标识,产品名称紧压白茶,配料:2017年白牡丹,商品名称:占尽风华,净含量/规格:350克,生产日期2022年9月14日,保质期:适宜长期保存,2023年之前品饮更佳,贮存方式:密封、避光、防潮、防异味,执行标准:GB/T31751,产地:福建、宁德,福鼎,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生产商:福鼎市****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2023年9月11日,消费者向我局提供了购买茶叶的全过程视频记录,记录显示消费者所购该批次茶叶无产家及生产商地址,当事人承认该经营行为。当事人销售无产家及生产商地址的茶叶共2饼,违法所得为44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属于销售无产地产址茶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二)没收违法所得440元(肆佰肆拾元整),罚款6000元(陆仟元整),上述罚没款共计6440元(陆仟肆佰肆拾元整),上缴国库。????????????????????????????????
6000.00元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