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学强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07958756000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十直镇梁家湾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6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冯**
丰都县人民法院
2
2025-10-09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冯**
丰都县人民法院
3
2024-07-02
(2024)渝0230民初32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王**
丰都县人民法院
4
2024-04-10
(2024)渝0230民初14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陈**
丰都县人民法院
5
2021-09-26
(2021)渝0230民初4766号
·劳动争议
任**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丰都县人民法院
6
2021-07-05
(2021)浙0381民初60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博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瑞安市人民法院
7
2020-05-25
(2020)渝0230民初18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长沙远航调味品贸易有限公司
丰都县人民法院
8
2019-04-24
(2018)桂0103民初131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美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9
2019-01-16
(2018)桂0103民初1315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西美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2
(2025)渝0230民初60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冯**
裁判文书
丰都县人民法院
2
2025-08-18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
冯**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丰都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05
2024-03-27
(2024)渝0230执432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与王**买卖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6-06
2022-04-20
(2022)渝0230民初18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与上海村鸣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02
2021-10-15
(2021)渝0230民初4766号
经济补偿金纠纷
任**与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97.82元
民事案件
4
2020-10-29
2020-10-14
(2020)渝0230财保123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与长沙远航调味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14-06-29
2014-06-29
(2014)丰法民初字第01357号
劳动争议
李*与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5734.00元
民事案件
6
2014-06-29
2014-06-29
(2014)丰法民初字第01359号
劳动争议
杨**与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9.00元
民事案件
7
2014-06-29
2014-06-29
(2014)丰法民初字第01360号
劳动争议
秦**与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4-06-29
2014-06-29
(2014)丰法民初字第01358号
劳动争议
周**与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31.00元
民事案件
9
2014-06-20
2014-06-20
(2014)丰法民初字第01357号
劳动争议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与李*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5734.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4-06-19
2014-06-19
(2014)丰法民初字第01358号
劳动争议
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与周**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3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环罚﹝2023﹞9号
经采样监测,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榨菜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污口排放废水化学需氧量283mg/L、氨氮85.9mg/L、总磷2.47mg/L、氯化物25300mg/L,分别超过《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1050-2020)中表1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8倍、4.7倍、3.9倍、2.2倍,对下游水环境造成危害。
接群众举报,我局于2023年3月30日对位于丰都县十直镇梁家湾的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发现存在如下环境违法行为:经采样监测,你公司榨菜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污口排放废水化学需氧量283mg/L、氨氮85.9mg/L、总磷2.47mg/L、氯化物25300mg/L,分别超过《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1050-2020)中表1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1.8倍、4.7倍、3.9倍、2.2倍,对下游水环境造成危害。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1.2023年3月30日在你公司现场检查时所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壹份。2.2023年3月30日在你公司拍摄的图片、视听资料。证据1、2证明你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站处于运行状态,丰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法定排污口所排污水进行了采样。3.丰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丰环(监)字[2023]ZF06号监测报告)壹份。证明你公司排污口所排污水总磷为2.47mg/L、化学需氧量为283mg/L、氨氮85.9mg/L、氯化物25300mg/L。4.2023年4月12日对你公司现场负责人黄学忠所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壹份。5.你公司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水费交纳单据。证据4、5证明:你公司3月30日生产正常;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你公司确认了采样监测的事实。6.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你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7.重庆市九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九升(检)字[2023]第WT04090号检测报告。证明你公司已进行了整改,4月25日采样监测化学需氧量为37.6mg/L、氨氮为13.0mg/L、总磷为0.15mg/L、氯化物2770mg/L,低于《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1050-2020)中表1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证明你公司积极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的事实。你公司超过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对于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以丰环立案〔2023〕13号予以立案调查。2023年4月8日向你公司直接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丰环责改〔2023〕8号),要求于5月10日前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调整,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6月6日向你公司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丰环罚告〔2023〕10号),告知了你公司违法事实、拟进行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后,于2023年6月13日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处以:罚款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罚款限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丰都县建设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缴款人名称必须与本决定书一致,填写缴款人、收款人信息须包括括号及括号内内容)。收款人:丰都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征缴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帐号:50050129360008000010凭已缴款凭证到丰都县生态环境局301办公室领取罚没收据。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对你公司予以加处罚款。
100000.00元
丰都县生态环境局
2023-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