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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冒爱民注册资本:1662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0670237699H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一路120号8丘2幢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4
(2025)新2301民初257号
合同纠纷
陈**
孔**,王**,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新疆神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2
2025-01-14
(2025)新2301民初257号
合同纠纷
陈**
王**,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新疆神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孔**
昌吉市人民法院
3
2022-07-14
(2022)浙03民终39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银佳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10-15
(2021)浙0383民初29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银佳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5
2020-10-16
(2020)新2301民初23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新疆神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11-23
(2017)新2301民初2269号
仓储合同纠纷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苏州市通洋物流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2
2017-02-26
(2015)昌民二初字第1746号
仓储合同纠纷
苏州盐云实业有限公司
苏州市通洋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7
2022-06-14
(2022)新2301执23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新疆神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1-24
2021-12-29
(2021)新2301民初10027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曹志高、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01
2021-04-13
(2021)新2301民初22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铨盛聚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01
2021-04-30
(2020)新2301民初23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与新疆神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21500.66元
民事案件
5
2021-02-22
2021-01-20
(2021)新2301民初313号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云山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4-17
2020-03-23
(2020)新2301民初3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瑞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9-23
2019-09-03
(2019)新2301民初61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海天瑞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9-29
2014-10-21
(2014)沪高民四(海)终字第135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9-20
2014-11-13
(2014)沪海法商初字第1030号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深圳市中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1-06
2017-09-22
(2016)苏05民终358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盐云实业有限公司与苏州天利化贸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昌关罚决字[2026]1号
2024年4月9日起,乌昌海关稽核查科根据风险指令对当事人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期间出口PBAT树脂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开展稽查。当事人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期间与多家公司签订PBAT树脂出口合同837份,自津东疆、新港、嘉定等海关申报出口978票PBAT树脂,共计5.9万吨,货值9.3亿元人民币。其中涉嫌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出口PBAT树脂共计760票,重量4.65万吨,货值8.06亿元人民币。当事人2021年4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出口的PBAT树脂商品编号申报为“3907991090”,经比对与实际应归入税则号列“39079991”项不符,“3907991090”无出口监管条件,实际应归入税号有电子底账和检验检疫类别S等监管条件。当事人2023年7月12日之后申报相同商品的商品编号均按正确商品编号3907999190申报。案件追诉期为2022年4月9日 - 2024年4月8日,在此期间当事人PBAT树脂商品编号申报不实的报关单数共计379票,涉案货物价值约为人民币394107777.8元。经审计当事人在违法行为期间实际亏损,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因税则条目调整、通过非官方网站查询参考信息、比对国内同行标杆自检税号使用准确性、工作人员业务过失等原因造成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导致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
罚款人民币5万元。
50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昌海关
2026-02-02
2
黄岛海关检罚字(2025)0018号
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的行为
科处罚款人民币4502元整
450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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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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