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呼玛县福临苑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忠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1MA1B69N61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呼玛县呼玛镇交通小区住宅楼零单元10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市监处罚[2024]20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6日于呼玛县明淼商店购进的以上三种食品。巴西烤肉味油炸方便面购进20袋,进货价格1.5元/袋,售价2元/袋。忠航蜜酥月饼购进10袋,进货价格3元/袋,售价3.5元/袋。香爆脆干脆面购进25袋,进货价格1.5元/袋,售价2元/袋。货值金额125元。至案发以上食品均未销售,没有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有2024年03月08日有执法人员对呼玛县福临苑商店检查笔录一份三页,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巴西烤肉味油炸方便面、忠航蜜酥月饼以及香爆脆干脆面未明码标价的事实。 证据二、有执法人员2024年03月09日,对呼玛县福临苑商店经营者的询问笔录一份二页,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巴西烤肉味油炸方便面、忠航蜜酥月饼以及香爆脆干脆面没有明码标价的起始过程、基本情况的违法事实。 证据三、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 证据四、有2024年03月08日拍摄的现场照片四张,证明检查时的现场情况和当事人经营的巴西烤肉味油炸方便面、忠航蜜酥月饼以及香爆脆干脆面没有明码标价的事实。 证据五、有孙忠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罚款0.2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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