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金祥 | 注册资本:5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0710444095X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街19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7
(2023)青0224民初1639号
青海旭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01-19
(2024)青0105民初3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亓**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3
2023-12-07
(2023)青0224民初1639号
合同纠纷
青海旭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3-07-31
(2023)青01民终214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钱*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7-26
(2023)青0102民初4464号
劳动争议
张**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6
2023-05-05
(2022)青0103民初522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钱*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7
2023-02-21
(2022)青01民终2606号
恢复原状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刘**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2-14
恢复原状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刘**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2-14
(2022)青01民终2606号
恢复原状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刘**,赵**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12-27
(2022)青0103民初522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钱*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0
2023-11-14
(2023)青0105民初737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30
2023-11-20
(2023)青0105民初73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09
2023-03-27
(2022)青01民终2606号
恢复原状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刘**等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12-14
2023-11-21
(2023)青0105民初73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10-08
2023-08-22
(2023)青0105民初631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10-08
2023-07-07
(2023)青0105民初519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李**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10-08
2023-07-31
(2023)青0105民初51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3-27
2023-03-13
(2022)青0105民初1596号
侵权责任纠纷
黄**、岳**等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02-13
2023-01-28
(2022)青01民终275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马**、张**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2-10-12
2022-08-29
(2022)青0102民初2491号
恢复原状纠纷
刘**、赵**等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乐都市监处罚﹝2025﹞47号
经调查查明,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施行之后,仍然对小区内住户收取装修管理费,共计收取281户,84300元。
罚款84300元。
84300.00元
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2
东民和市监处罚﹝2025﹞32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宁夏中房集团西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立收费项目价格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的规定,构成了“自立收费项目”的价格违法行为。
罚款65700元。
65700.00元
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