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展昌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志 | 注册资本:100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00MAAK6XCW4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旗镇川渝工业园18#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环罚字﹝2024﹞67号
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4年9月26日对贵州展昌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废切削液临时用2只铁桶装盛后与6桶未使用的切削液、2桶导轨油混存贮存在车间内。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4年9月26日制作的《贵州省环境保护执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对现场勘察情况;现场负责人见证执法检查过程。 2.2024年9月26日制作的《贵州省环境保护执法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持证执法,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证明该公司实施了上述违法事实。 3.现场检查图片4张,证明该公司实施了上述违法事实。现场负责人见证拍照过程。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证明该公司产生的废切削液(油/水混合物)属于危险废物。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证明该公司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贮存危险废物。 6.《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责任主体身份。 7.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被询问人身份。 8.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复印件2份,证明现场检查人员具备执法资格。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00000.00元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