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萍乡市湘东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申华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01590773093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供销联社采供站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市监产处罚﹝2024﹞1号
2024年1月17日,我局委托萍乡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萍乡市湘东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销售的“百花争艳(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型号规格:单发药量:10g,80发)、“年年好运(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型号规格:单发最大含药量:6g,100发)开展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检验,“百花争艳(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型号规格:单发药量:10g,80发)、“年年好运(小礼花同类组合烟花)”(型号规格:单发最大含药量:6g,100发),其“引燃时间”检验项目均不符合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9593-2015《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国家标准要求,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
50250.00元
湘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2
2
(湘东)应意罚(2024)1号
涉嫌违法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商铺销售了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商铺销售了烟花爆竹
28000.00元
萍乡市湘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