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佳鸣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文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81MA46MCJ03M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寺坡街道二街坊2号楼40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舞市监处罚〔2024〕185号
经查:2023年4月13日,当事人与济南泉钢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需向该公司销售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钢板。当日,当事人财务负责人李荣丽以舞钢市荣科贸易有限公司(李荣丽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从安阳市中武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处购买厚度为20mm安阳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钢板5块,购进价格是99766元,并要求他人将上面原有的安阳钢铁有限公司商标去除并印上舞阳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商标“”,将安阳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Q420NC钢板伪造成舞阳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型号为Q390GJC的钢板,并于当日以当事人的名义,将修改后的5块钢板以113930.4元的价格销售给了济南泉钢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泉钢商贸有限公司向当事人实际支付了110000元。济南泉钢商贸有限公司又将这5块钢板销售给了星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星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货后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其切割后使用了,本案中,侵权钢板已灭失,无法没收,涉案5块钢板违法经营额为110000元,当事人获取违法所得10234元,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退赔被侵权单位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000元,剩余违法所得234元。
1、没收违法所得234元;2、罚款110000元。
110000.00元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