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晋江鹏展鞋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易洪兵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82MA32ELTE7E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延河东路15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应急罚﹝2024﹞基础-26号
2024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延河东路154号的晋江鹏展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彭友福﹝身份证号码:512301197002048718﹞,现场无法提供有效的电工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查实,该公司主要从事成品鞋的生产经营,工人大约40人,员工彭友福未取得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工作业,在应急管理部主办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CX.MEM.GOV.CN﹞未能查询到相关信息。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据此认定,该公司存在使用1名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处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罚款
5000.00元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06-06
2
晋市监处罚﹝2023﹞17-161号
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建议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处违法经营额1.5倍罚款195902.87元﹝130601.91元×1.5=195902.87元﹞。
195902.87元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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