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瓦店镇小王面馆(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亚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1MAELMEYF94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瓦店镇瓦店中学北200米路东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6〕167号
攸县香干是当事人王亚雷于2026年2月27日通过拼多多平台在肴享食品商行店铺以216元的价格购买1箱30袋(500g/袋)用于制作柴火香干炒肉使用,通过当事人店内点餐系统查询攸县香干超过保质期后截至执法人员检查销售出去8份共计8*15.9=127.2元,一份柴火香干炒肉使用100攸县香干、250g鲜面条,攸县香干成本:216/30/5=1.44(元),鲜面条成本:3.98/2=1.99(元);卤香鸭翅根是当事人王亚雷通过熊麻婆采购飞凡餐饮供应链系统于2026年12月06日以236元的价格购买1箱240个,平时做卤肉用,卤香鸭翅根点餐系统查询处于停售状态查询不到点餐记录,通过问了店里员工称2026年2月中旬就没有再销售了,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为:攸县香干216元+卤香鸭翅根236元=452元;成本(柴火香干炒肉)共计:8*(1.44+1.99)=27.44(元);违法所得:127.2-27.44=99.76(元)。当事人对以上违法事实予以确认。
1;罚款壹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玖拾玖元柒角陆分; 3;没收已拆封半袋攸县香干和2袋未拆封攸县香干(生产商:湖南省攸县湘豆攸秀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日期:2026年2月27日 保质期:冷藏15天,净含量:8片/袋);未拆封1袋卤香鸭翅根熊麻婆(委托商:芜湖肆月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年9月15日,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24个/袋)。
1000.00元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