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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先君注册资本:2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14275936004819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北城街道(锦江宾馆)向东89米路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17
(2023)鲁1427民初1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山东中辉顺安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杨**
夏津县人民法院
2
2021-12-16
(2021)鲁1427民初220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
雷**,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公司
夏津县人民法院
3
2021-05-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和顺县人民法院
4
2021-04-16
(2021)晋0723民初3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和顺县人民法院
5
2021-04-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和顺县人民法院
6
2021-04-14
(2021)晋0723民初3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和顺县人民法院
7
2021-04-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和顺县人民法院
8
2021-03-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武**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
高唐县人民法院
9
2019-11-0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威县罗庄加油站,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王**,高唐县宏通运输有限公司
桓台县人民法院
10
2019-09-17
(2019)豫1104民初35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吴**,吴**,吴**,张**,秦**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市中心支公司,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张**,洛阳安路通运输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高**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14
2023-08-21
(2023)鲁1426民初16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4648.56元
民事案件
2
2023-05-18
2023-04-21
(2023)鲁1482民初9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1250.68元
民事案件
3
2022-07-18
2021-11-15
(2021)鲁0830民初42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77520.84元
民事案件
4
2020-06-01
2020-04-17
(2019)鲁0321民初31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威县罗庄加油站、高**等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2779.9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4-20
2020-04-02
(2020)浙05民终5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2-03
2019-11-29
(2019)浙0502民初26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卢**、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8836.34元
民事案件
7
2019-12-02
2019-09-17
(2019)豫1104民初35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张**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1-29
2019-10-28
(2019)豫1104民初35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张**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4833.24元
民事案件
9
2018-10-25
2018-05-04
(2017)鲁0125民初3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与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0-01
2018-08-20
(2018)浙0881民初28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与张**、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425202600029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12500.00元
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8
2
豫宛社交罚字﹝2025﹞第1100050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社旗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29
3
371427202500254
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罚款
750.00元
夏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4
371427202500239
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责令改正、罚款
1200.00元
夏津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5
5
J371103202500021
2025年02月24日13时37分,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岚山西路对李元卫驾驶的鲁NY6352(黄色)闽B5111超(黄色)货运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苏江洵、田文华向李元卫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二维码。检查中发现:该车车上载有五菱牌小卡(14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车当事人李元卫提供不出闽B5111超(黄色)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的《道路运输证》,也提供不出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为:****6。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音像记录。执法人员告知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的受托人李元卫有申请回避及陈述、申辩的权利,李元卫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经调查认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行为。主要证据有:交通执法现场笔录、其他材料、影像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日照市岚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24
6
J371526202400063
2024年03月20日 14时10分,高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高唐县国道105与国道514交叉口路南100米路西对于新阳驾驶的鲁ND8000(黄色)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丰鸿兵****、李红星****向于新阳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属于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装载的货物是豆皮。车货总高 4.45 米,超过了货车的限高的限定标准。对检查结果现场人员于新阳无异议(以下内容为空)。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高唐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0
7
J371502202400098
2024年03月04日 12时24分,东昌府区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在聊城西外环路对王以可驾驶的鲁ND6245(黄色)、临时牌号为鲁N070Z超(临时)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张蔚欣、高建宝向王以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为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本次运输拆旧纺纱机6台,从莘县装车运送到夏津,运费700元,本次运输经营是由该车所属的公司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组织运输,该公司已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调查核实,本次运输所使用的挂车运输可分装的普通货物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经调查认定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车辆临时牌、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证实。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昌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04
8
J371526202300474
2023年11月24日 13时12分,高唐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高唐县国道308视康眼科医院段对赵敬强驾驶的鲁NC3421(黄色)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峰****、梁友军****向赵敬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赵敬强已取得《从业资格证》,该车属于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装载的货物是木片。车货高 4.18 米,超过了货车限高的限定标准,受委托人赵福慧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最终认定:夏津县宏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NC3421(黄色)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车货长、宽、高超限),受委托人赵福慧对此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
罚款贰佰元整
200.00元
高唐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