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沛衡烟酒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鹏举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402599129352N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体育路南段东侧水景润天临街商业用房北1层商铺第2间、北2层商铺第3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8-16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平顶山市沛衡烟酒贸易有限公司,鲁山县珠江国际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李**,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30
2020-10-19
(2020)豫0411执恢42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平顶山市沛衡烟酒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9-30
2020-09-18
(2019)豫0422执恢248号之五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平顶山兴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07-03
2017-02-20
(2016)豫0411民初164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平顶山市沛衡烟酒贸易有限公司、叶县豫星石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335746.29元
民事案件
4
2016-06-02
2016-06-02
(2016)豫0422民初9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与平顶山兴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沛衡烟酒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53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5-11-18
2015-11-18
(2015)湛民金初字第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顶山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平顶山市沛衡烟酒贸易有限公司、叶县豫星石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平顶山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