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新宝来广告服务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02MA1BUQA82Y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东安区长安街东四条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6〕167号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日制作含有“神经性耳鸣、耳聋”等医疗用语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1.没收广告费用380元;2.罚款380元。
380.00元
-
2026-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