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康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蝉棠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23330472318K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景毛乡堡头村堡头桥南院内办公楼203室、204室、209室、210室、21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5-16
(2019)晋1023刑初68号
被告人许建设销售假药罪
襄汾县公安局
山西康宁修正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许**
襄汾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汾市监处罚﹝2025﹞139号
经查,2025年8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襄汾县景毛乡堡头村堡头桥南院内的山西康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配合下,用该公司办公室电脑进入该公司在京东平台开设的傅宁康源大药房官方旗舰店后台查看已发布的内容,发现其销售的洛阳天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龙门”牌补肾强身片的网页上公告宣传含“男人勃起药、重度阳痿、长年阳痿、硬度不够、勃起困难、中途变软、一动就软、勃起不坚、举而不坚、硬了又软、软的太快、不会晨勃、不好进入、100%正品太硬不负责”等字样的宣传用语和图片。与该药品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补肾强身。用于腰酸足软,头晕耳鸣,眼花心悸)不符,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进行处罚
20000.00元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