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泽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书栋 | 注册资本:7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22MA1BADDP6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兰西县城西街八委四十八组兰西镇科研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处罚〔2026〕48号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平台2026年1月14日下派的案件线索后,于1月30日对兰西泽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使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精准除肾盂结石微创技术护安康--兰西泽惠医院成功开展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医疗广告内容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词语行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兰西泽惠医院成功开展钬激光碎石取石医疗广告内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词语。当日,经报请县局主要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兰西县泽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为了推销钬激光碎石取石术业务,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了“精准除肾盂结石微创技术护安康--兰西泽惠医院成功开展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医疗广告内容中“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具有创伤小,定位准,碎石效果强,恢复快等显著优势,其激光能量可精准作用于结石,对周围组织损伤极小,”等医疗广告内容,属于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词语。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之规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
2、询问调查笔录一份
3、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
4、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平台推送信息复印件3张
5、现场检查照片七张
6、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精准除肾盂结石微创技术护安康--兰西泽惠医院成功开展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医疗广告内容截图二张
7、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8、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法定代表人王书栋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0、授权书一份,证明授权人自愿将自己权利委托给他人行使的法律文书的书证。
11、被授权人谭永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的书证。
罚款人民币伍万捌千元整(58000元)。
58000.00元
-
2026-04-08
2
(绥)医保罚字〔2025〕第022号
过度诊疗、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玖拾贰万叁仟伍佰零壹元壹角捌分(923501.18元)罚款。
923501.18元
绥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