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山野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和强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702MA7L8MWR7Q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青龙北路快递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2
(2025)川0193民初7780号
合同纠纷
四川驯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马**,丽江山野供应链有限公司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0
(2025)云0721民初9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
丽江山野供应链有限公司,和*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2
(2025)川0193民初7780号
合同纠纷
四川驯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马正良;丽江山野供应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8
(2025)川0193民初7780号
合同纠纷
四川驯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马正良;丽江山野供应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税一稽罚〔2025〕22号
-
(一)虚开发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发布<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附件:《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代码412号违法行为第四档裁量标准“虚开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款30万元-50万元”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00.00元。(二)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九)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发布<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附件:《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代码409号违法行为第三档裁量标准“情节严重的,处罚款2000-1万元”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00元。
505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