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云(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元坤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LPR68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5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5〕152024006330号
经查,当事人殊云(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服务和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
2024年1月起,当事人在天猫平台“殊云旗舰店”网店内销售“殊云 己亥普洱生茶”产品,该产品包装内茶叶是由勐海县象山茶厂赠送给当事人自用的简装竹筒茶,后经当事人装入印有标签内容的包装罐内进行对外销售,其包装上标签内容为:产品名称:殊云 己亥普洱生茶,净含量:300克,配料: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产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产品执行标准:GB/T 22111,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453282249644,厂名:勐海县象山茶厂,厂址: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茶厂路8号等。该标签内容与产品实际信息不符。
至案发,当事人共获赠上述茶叶5罐,标价每罐1380元,销售了2罐茶叶,均已退货退款,故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货值金额为6900元,违法所得为0元,库存5罐茶叶已使用完毕,故不予没收。
另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殊云 己亥普洱生茶”的进货发票和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罚款1.000000万元,警告
100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