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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禾昇益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忠强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3MADDLU658M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新胜村王广和社8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前市监处罚〔2025〕186号
2025年8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旗县监督抽检任务中发现:1、 内蒙古禾昇益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成品库中存放已打包成箱的成品软包装甜玉米穗100件×30穗,箱内所装的软包装甜玉米穗都为有标签的独立包装,均未标注生产日期。同时我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规定,给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乌前市监强制〔2025〕16号),对其生产100箱软包装玉米穗采取了就地查封强制措施,实施强制措施的期限为三十日。2、内包车间的墙板3处被拆除,清洗车间、包装车间、灭菌车间直接相通,生产车间新增一台重量分选机、工艺流程中新增设分等级这一流程,未按规定申请变更。执法人员于当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三日内限期整改,并对当事人下达警告行政处罚。2025年8月21日,执法人员就2025年8月15日对当事人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第二次现场检查,检查时当事人仍未按规定申请变更。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构成生产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软包装甜玉米穗及车间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股填写了《立案审批表》并附证据材料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于2025年9月3日批准立案调查。
一、没收100箱软包装玉米穗(30穗/箱)。 二、当事人生产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软包装甜玉米穗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00元。 三、当事人现有车间布局、设备布局、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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