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祖如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择孜·买买提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25MA77J86R0K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老城路21号(苏碧怡综合楼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6〕136号
经查,当事人以个人名义于2026年5月19日拼多多百龄医药健康专营店以7.2元每袋的价格购进了50袋中药饮片芒硝,产品属性: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编号:冀20190009,药材产地:山东菏泽,规格:净制,装量1KG,产品批号:2512002,生产日期:20251205,保质期至20301204,贮存:密闭,在30℃以下保存,防风化。2026年5月6月1日入库30袋中药饮片芒硝购放置该店内货架上处于销售状态,在2026年5月26日吐尔孙·阿木提拿走了5袋,其余25袋放置货架处于待销售状态。执法人员在检查时现场扣押了25袋标价37元处于销售。由于当事人没有销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按当事人电脑显示的销售价格计算,故当事人货值金额共25*37共计92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10000;
2、没收芒硝25袋。
10000.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