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福果鲜生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2502MAC4BX6J61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尚都购物中心负一层-1-00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锡市市监处罚〔2025〕274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8月9日从锡林浩特市二青蔬菜水果批发店购进圆茄子150斤。当事人购进价格为0.7元/斤,销售价格为1.19元/斤,全部销售。
经计算上述不合格圆茄子货值金额为178.5元,购销差为73.5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叁元伍角(73.50元)。
2、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伍仟零柒拾叁元伍角(5073.50元)。
5000.00元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2
锡市市监处罚〔2025〕93号
经查,2025年3月7日从锡林浩特市和财副食品批发部购进黑芝麻月饼17袋,锡林浩特市和财副食品批发部从通辽市现春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当事人购进价格为6.99元/袋,销售价格为7.99元/袋,全部销售。经计算上述不合格黑芝麻月饼货值金额为135.83元,购销差为17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进行处罚。
2000.00元
锡林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