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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玉涛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673738886P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泰道20号1号楼1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市光宇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
2026-02-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26-02-24
(2026)津0110执异1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中安华典数据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4
2025-10-1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5
2025-09-17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6
2025-07-1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8
2025-07-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9
2025-06-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10
2025-05-1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3
(2026)津0110执异1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中安华典数据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艾宝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市光宇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3
2024-10-18
(2024)津0116执恢972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北方黄金珠宝园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4-09-24
(2024)津0110民初789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东丽湖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5
2024-07-16
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东丽湖恒大酒店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6
2023-08-20
(2023)津0116执异603号
执行异议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隆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7
2023-06-27
(2023)津0116执异603号
执行异议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天津隆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8
2019-07-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儿童保健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5
2023-10-23
(2023)津03民再1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金加利(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124861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8-02
2023-05-23
(2023)津0110执36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市津丽湖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06-29
2023-06-08
(2023)津0110执202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滨侨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6-20
2023-02-08
(2022)津0113民初125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御景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76.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4-18
2023-04-11
(2023)津0113执1458号之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御景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3-04-18
2023-03-22
(2023)津0113执1458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御景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3-04-18
2023-03-22
(2023)津0113执145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御景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2000.00元
执行案件
8
2023-04-08
2023-03-28
(2023)津0110执68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亿联创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3-04-08
2023-03-28
(2023)津0110执68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亿联创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3-04-08
2023-03-28
(2023)津0110执99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中电华旺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天津亿联创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市税稽罚〔2024〕11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08-15
2
广市税稽罚〔2024〕12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08-15
3
川1605交罚〔2024〕0232号
2024年08月02日16时12分,当事人武胜县鑫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李静向本机构申请川X78563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年审,执法人员冯漫秋(23130517041),张锐(23130517061)通过调查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川交运管广安字511622002689号)的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有效期至2024年6月份止,川X78563车辆上一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本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时间为2024年7月5日。经核查,川 X78563车辆注册日期为2013年6月21日,注册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车辆检验检测。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武胜县鑫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09
4
川1603交罚(2024)0108号
2024年8月3日11时34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刘福明和王建军在S406线K66+900处检查发现,川X32108重型自卸货车在通过华蓥市双河超限检测站时,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方式强行通过华蓥市双河超限检测站。经过调查,驾驶员李枫林驾驶广安永发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川X32108四轴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货物运输,该车所载货物为废渣,驾驶员李枫林在通过华蓥市双河超限检测站时,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方式强行通过华蓥市双河超限检测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采取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1.责令改正;2.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6
5
广环法华罚〔2024〕9号
该公司经营的位于华蓥市阳河镇祝家坝村5组的生猪养殖项目在处理养殖污水的过程中未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养殖污水渗入雨水沟,导致雨水沟中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异常。
罚款30000元整
30000.00元
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
2024-08-06
6
广环法华罚〔2024〕15号
接检察建议书线索反馈,我局于2024年7月1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以上事实有调查人员依法调查取得广安市金岭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文光军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管理员李奇谦身份证复印件、环评报告部分页、环评批复复印件、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拍摄的影像资料等证据为凭。
处罚款21200元
21200.00元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08-01
7
川1603交罚(2024)0099号
2024年7月30日14时50分,杨东驾驶广安市诚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牌号为川X76639-川X6A01挂六轴货车在重庆市合川区三汇镇装载石粉运往广安市岳池县高垭口村公交站附近堆场,途经G244线K1548+300处被本机关执法人员张蜀彬和李纯建查获,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7.6吨,其车车货总重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限重标准(六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总重超限8.6吨,该车装运石粉,为可分载物品货物,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重超限,
1.责令自行卸载超限部分货物8.6吨;2.处罚款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华蓥市交通运输局
2024-07-31
8
岳市监处罚〔2024〕204号
当事人岳池县锦绣副食店于2021年3月取得《营业执照》开始经营。当事人岳池县锦绣副食店于2021年3月从他人处购买了一台大红鹰节能牌ACS-30的电子计价秤(最大秤重:30kg,最小秤重:200g,实际分度值:10g,产品编号:0241410,制造日期:2015年5月,制造商:永康市华鹰衡器有限公司)。当事人岳池县锦绣副食店自2021年3月起将其用于需称重计价结算的食品经营活动中计量称重进行贸易结算。根据《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当事人岳池县锦绣副食店用于贸易结算的上述大红鹰节能牌ACS-30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强制检定范畴的计量器具。自2021年3月起截止至2024年5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岳池县锦绣副食店未对其用于经营活动的上述大红鹰节能牌ACS-30的电子计价秤申请强制检定,仍将其作为计量工具用于贸易结算。
一、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大红鹰节能牌ACS-30的电子计价秤; 二、处以罚款210元(大写:贰佰壹拾元整)。
210.00元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0
9
川1605交罚〔2024〕0219号
2024年07月28日09时27分,当事人成都未来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莫正凤驾驶川AP0615三轴亚特重工牌货车运载混凝土,从重庆市合川区二郎镇运往武胜县万善镇水洞湾村途经武胜县境内G350k469+200m处,被本机构执法人员张琅,肖永明做手势示意停车进行检查,经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5.97吨,超限10.97吨,超限率43.88%,该车装运混凝土,为可解体物品货物,该车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货总重超限。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可解体重量超限)。以上事实有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制件、现场照片、书证制作说明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成都未来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武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30
10
岳市监处罚〔2024〕219号
当事人岳池县罗渡镇老兵副食店依法办理有《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在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罗渡镇兴盛街141号门市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当事人岳池县罗渡镇老兵副食店于2024年1月,在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索取销售凭证,并保存相关证明的情况下,从他人处,以0.35元/袋的价格购进了外包装标识“食品名称:小猪佩奇,生产日期:2023.10.12,保质期150天,计量方式:散装称重,食品生产商:平江县好旺食品有限公司”字样的食品小猪佩奇40袋。而后,当事人岳池县罗渡镇老兵副食店将上述食品摆放在其店内的食品销售货架上,以0.5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在上述23袋小猪佩奇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岳池县罗渡镇老兵副食店仍将其置于店内的食品销售货架上对外销售,于2024年5月16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查获。2024年5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23袋小猪佩奇予以扣押,其货值金额11.5元。截止2024年 5月16日,当事人岳池县罗渡镇老兵副食店未售出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小猪佩奇,无违法所得。
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3袋小猪佩奇; 三、对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10元(大写:伍佰壹拾元整)。
510.00元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