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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百草堂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陆世星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5564013501L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兴安县界首镇汽车站旁(农业银行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174号
2025年10月13日,我局收到兴安县公安局送来的陆世星涉嫌销售假药案件移送书,称"陆世星涉嫌销售假药案我局于2025年5月8日立案侦查,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已撤销陆世星涉嫌销售假药案,现将该案件材料移送你单位"。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规定,涉嫌销售假药违法行为,我局于 2025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2025年11月6日对当事人负责人陆世星调查询问,并做了询问笔录,未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1年7月15日、2021年9月15日从梁莹处购进“神奇筋骨康”30盒、20盒、10盒,10元/盒,共购进60盒,共600元;分别于2020年8月5日、2021年10月8日、2022年1月23日购进“雪域骨痛王”30盒、10盒、10盒,10元/盒,共购进50盒,共500元,购进价格共计1100元。“神奇筋骨康”和“雪域骨痛王”销售价格都是20元/盒。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单据。本案货值金额共2200元,违法所得1100元。
1.罚款人民币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 2.罚没款共计壹万壹仟壹佰元(11100.00元)。
10000.00元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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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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