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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法院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计涛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7741422403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新洲区阳逻街青松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3
(2025)粤0305民初76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5
(2025)鄂0117民初79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天光彩印有限公司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3
2025-12-09
(2025)粤0305民初7608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04-07
(2021)鄂0117行初62号
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
施**
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5
2021-03-11
(2021)鄂0117民初993号
劳动争议
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肖**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8
(2025)粤0305民初76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12-04
(2025)粤0305民初76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11-28
(2025)鄂0117民初79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武汉中百新晨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天光彩印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长市监处罚〔2026〕36号
现查明,当事人涉案的四种商品,非食品直接接触用超市购物袋、光降解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袋、超市购物袋均为工业产品,当事人分别提供了对应的销售资料。 涉案非食品直接接触用超市购物袋(塑料购物袋)(规格:520*(300+80*2)*0.03mm)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组织的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环保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标准,该产品为当事人于2025年6月23日接到生产订单,6月25日生产,7月14日经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汉鹏中转库配送至中百仓储有限公司团风店。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4日向团风店发送产品召回公告函,召回商品426个,当事人已将问题商品销毁。上述商品销售价格0.18元/个,销售1500个,货值金额270元,成本价格216元/件(1500个/件),扣除成本后,违法所得54元。 涉案非食品直接接触用超市购物袋(规格:440*(200+45*2)*0.035mm)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落镖冲击项目不符合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该产品为当事人2025年7月3日接到肥西老母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订单,7月7日生产,因对方暂不需要产品,所以一直没有销售给对方,生产后堆放在仓库,后于2025年7月17日接受检测机构抽检。上述商品销售价格444元/件,未销售,成本价格420元/件,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444元。 涉案光降解塑料购物袋(规格:500*(300+70*2)*0.03mm),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组织的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均存在以下问题:生产的光降解塑料购物袋,经抽样抽检,环保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标准,该产品为当事人于2025年3月15日接到生产订单,3月18日生产,3月24日经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汉鹏中转库配送至中百仓储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于3月14日接到生产订单,3月14日生产,3月24日经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汉鹏中转库配送至中百仓储有限公司藏龙岛店。两个中百仓储有限公司发现问题后,响应工作提示,已自行去除挂耳。上述商品销售价格270元/件(1500个/件),销售给庙山广信店1件,销售给藏龙岛店1件,共销售2件,货值金额540元,成本价格223元/件,扣除成本后,违法所得94元。 涉案全生物降解塑料袋(规格:600*(360+85*2)*0.04mm)在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组织的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落镖冲击项目不符合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该产品为当事人2024年7月26日生产,10月24日经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汉鹏中转库配送至中百仓储有限公司藏龙岛店;2025年3月17日经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汉鹏中转库配送至中百仓储有限公司庙山广信店;当事人因该产品保质期较短,容易出现未及时使用的情况且产品定价偏高,客户使用意愿低,当事人已于2025年1月停产。上述商品销售价格780元/件(1000个/件),销售2件,货值金额1560元,成本价格663元/件,扣除成本后,违法所得234元。 涉案全生物降解塑料袋(规格:410*(185+60*2)*0.04mm),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落镖冲击项目不符合GB/T 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该产品为当事人2025年1月8日接到厦门市思明区果哆哆饮品店生产订单,1月11日生产,因对方暂不需要产品,所以一直没有销售给对方,生产后堆放在仓库,后于2025年7月17日接受检测机构抽检。上述商品销售价格358.5元/件,未销售,成本价格328元/件,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358.5元。 涉案超市购物袋(规格:420*(230+60)*0.025mm)在重庆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组织的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环保要求项目不符合GB/T 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标准,该产品为当事人于2024年8月31日接到生产订单,9月1日生产,9月3日交予成品仓库,配送至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之后由分公司根据门店需求分批配送。涉案门店重庆分公司华岩寺店已于2025年5月30日闭店,涉案商品已消耗完毕无库存。上述商品销售价格400元/件(4000个/件),销售2件,货值金额800元,成本价格320元/件,扣除成本后,违法所得16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因已销售的产品无法召回,未销售的产品已自行销毁,故无法没收,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42元。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武汉市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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