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武宣镇百惠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洁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23MA5NWP0N8F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公园壹号11栋1106号第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5〕112号
经查明,“習酒”(注册号:7668677)注册商标为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在当事人处发现的12瓶“习酒 窖藏1988”酱香型白酒是侵犯“習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另查明,在当事人处发现的12瓶“习酒 窖藏1988”酱香型白酒是当事人一朋友黄某带到其店内的。黄某长期在广东省工作,黄某2024年1月份因家中举办酒宴需要,从广东的某店铺内购买了上述12瓶“习酒 窖藏1988”带回武宣当事人处。因黄某与当事人为好友,当事人向黄某推荐了其店内销售的酒,黄某最后用其带回的两箱12瓶“习酒 窖藏1988”置换了当事人店内的两箱“贵酒30年”的白酒。当事人与黄某置换上述12瓶“习酒 窖藏1988”时并未查验这两箱贵州习酒是否属于正品,目前当事人店里这款酒的销售价为450/瓶,两箱共计12瓶,违法经营额为5400元。
当事人销售侵犯贵州习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習酒”(注册号:7668677)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在销售的产品中以假充真的行为。
1.没收当事人销售的2箱共计12瓶侵权的贵州习酒;
2.罚款1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000元。
1000.00元
武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