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壹药堂药房有限公司水果湖惠好大药房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涂正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49NUCQ9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21号安顺花园A栋1层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5﹞167号
经查,拼多多平台店铺壹药堂群建星城医药健康专营店实际经营者为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2024年8月开始筹划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网店,按该类网店运营规则要求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须上传《药品经营许可证》完成登记,才能正常开设网店从事经营活动。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只持有《中医诊所备案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为了在拼多多平台上正常开店运营,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于2024年8月9日与当事人签订许可证《使用协议》,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2024年8月15日与当事人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将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鄂DB027e00102)租借给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使用,作为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店铺“壹药堂群建星城医药健康专营店”的审核资质备案登记,每月支付当事人3000元,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4年8月9日签字起生效。网店店铺的运营推广费用、订单的抽点费用的支出成本全部由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承担,经营收益归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所有。当事人不参与网店店铺经营,也不负担网店店铺的营运费用。另查明,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店铺“壹药堂群建星城医药健康专营店”主要业务是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店铺销售的药品为诊疗后开具的一方一剂的中药制剂,中药制剂由杭州云草医药有限公司提供。当事人与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只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出租出借的业务往来,无销售药品等其他业务往来。从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武汉武昌区百竹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共支付租借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证》费用6笔,金额共计1800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18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伪造、变造、出租、出借、非法买卖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00元;2.罚款100000元。
1000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