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区华凌市场小况干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5MA78TDEH92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凌市场干果河滩辅道区-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水市监处罚【2023】128号
被公安部门查扣经鉴定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二级的8株雪莲,我局对当事人水磨沟区华凌市场小况干果店经营者况春平进行询问,2016年期间都是一些卖货上门推销人员处分三次购进,第一次:用塑料袋包装好的雪莲,当时一株是5元购进15株,之后卖出去10株,还剩了5株,当时的出售价是10元1株。第二次:过一段时间,同样手段购进一朵一朵塑料袋包装的雪莲10株,购进价一株8元,卖出8株,还剩2株,当时的零售价15元一株。第三次:2017年的期间,同样的手段,购进2株木头盒子装的雪莲,68元一株,卖出去1株,店里还剩1株,当时的零售价是100元一株。其销售雪莲未取得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机构批准,也未办理了相关销售许可。因雪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二级是2021年9月8日起实施,在公安随案移送材料中未确认当事人已销售的8株雪莲具体销售时间,在我局询问时当事人其也未能提供具体销售时间,且当事人在购进销售雪莲时未建立购销台账,故当事人销售雪莲的行为无法确认是在2021年9月8日后实施,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根据乌鲁木齐市价格认证中心出2023年1月31日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乌价认字【2023】50036号中称“本次价格认定委托的8株雪莲没有合法的市场交易价格”,故无法计算货值金额,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对你作如下处罚:没收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雪莲)8株 。
-元
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