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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平坝区世纪联华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严立顺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213143465816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安平办事处中山中路中山大厦一期至四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2023]083号
当事人于2023年04月25日在贵阳云岩黔红食杂经营部以人民币165元/公斤的价格进购“干裙带菜”5公斤,该批次“干裙带菜”当事人于2023年04月25日进购至2023年08月21日以人民币180元/公斤的价格在零售环节销售4.41公斤,余下的0.59公斤因损坏当事人已作损耗处理,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干裙带菜”因在零售环节销售完毕已无法有效召回。该批次“干裙带菜”于2023年07月16日被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08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编号为“№:4423007641”的《检验报告》,同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取得当事人涉案干裙带菜“商品验收单(验收日期为2023-04-25)”打印件1份,“商品销售汇总”打印件3份,“销货清单”扫描打印件1份,“出厂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日)”,供货商“贵阳云岩黔红食杂经营部”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生产商“滕州市沐欣源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复印件各1份等相关资质证明及凭证,经查明当事人进购该批次“干裙带菜”履行了进货查验法定义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08月21日取得的当事人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经营者严立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与被抽检不合格产品的经营主体一致,且当事人具备主体资格及其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2023年08月21日取得的当事人“商品验收单(验收日期为2023-04-25)”打印件1份,“销货清单”扫描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于2023年04月25日以人民币165元/公斤的价格进购涉案“干裙带菜”5公斤的行为事实及货值金额为人民币825元。 3.2023年08月21日取得的当事人“商品销售汇总”打印件3份,2023年11月08日取得的《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以人民币180元/公斤的价格销售涉案“干裙带菜”4.41公斤及销售金额为人民币793.8元,获利人民币66.15元的事实。 4.2023年08月21日取得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2页),取得的当事人“商品验收单(验收日期为2023-04-25)”打印件1份,“商品销售汇总”打印件3份,“销货清单”扫描打印件1份,2023年11月08日取得的《询问笔录》1份(共4页),编号为“№:4423007641”的《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确认收到回执单,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干裙带菜经抽样检验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事实。 5.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照片打印件1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照片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被监督抽检的行为事实。 6.2023年08月21日取得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2页),取得的当事人涉案干裙带菜“商品验收单(验收日期为2023-04-25)”打印件1份,“商品销售汇总”打印件3份,“销货清单”扫描打印件1份,“出厂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日)”,供货商“贵阳云岩黔红食杂经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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