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孙跃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跃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203MA784T622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准噶尔路53号(准噶尔市场一楼19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区市监处罚〔2025〕4号
经查明:克拉玛依区孙跃商行于2023年12月16日从**购进了12瓶康发舒闪亮镀膜洗发乳(净含量:600ml/21.12fl.oz、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金宝莱化妆品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444) ,购进价格**元/瓶,销售价格**元/瓶。2024年7月3日给**销售了3瓶康发舒闪亮镀膜洗发乳(净含量:600ml/21.12fl.oz、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金宝莱化妆品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444)。剩余9瓶已全部销售出去,这9瓶洗发乳均销售给了零售顾客,未做销售记录。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白碱滩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中提到的康发舒闪亮镀膜洗发乳(净含量:600ml/21.12fl.oz、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金宝莱化妆品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444)。当事人2024年7月3日销售给白碱滩区媛婵美容美体服务店的3瓶康发舒闪亮镀膜洗发乳(净含量:600ml/21.12fl.oz、生产商:广州市白云区金宝莱化妆品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444),因当事人工作疏忽只查看了产品外包装上有“合格”标记没有注意到产品未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信息。购进上述化妆品时当事人查看并索要留存了生产商的资质(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普通化妆品备案情况、进货票据,查看了产品外包装上有“合格”标记。当事人提供的克拉玛依区孙跃商行化妆品进货台账中未如实记录上述化妆品名称、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因当事人销售给其他顾客的9瓶康发舒闪亮镀膜洗发乳,未做销售记录,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未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信息。该案货值金额105元,获取违法所得105元。此前未接到上述涉嫌的违法行为的投诉或举报。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合并减轻处罚如下:
1.警告;2.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4000.00元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3
2
克市市监妆罚〔2023〕10号
经过调查、取证,现查明情况如下:1.当事人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本未记录产品全称、规格型号、批号、有效期等信息。2.当事人经营的凯膜熊果苷焕能臻颜面膜(批号为BLKM032501,限用日期为2023032401)和凯膜黄金美容液多重修护面膜(批号为BLKM032801,限用日期为2023032701)已超过使用期限,上述两种化妆品于2020年3月份从厂家佛山宾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购进12盒,化妆品备案编号分别为粤G妆网备字2020015854和粤G妆网备字2019302090,进价均为10元/盒,销售价均为38元/盒,凯膜熊果苷焕能臻颜面膜已销售5盒,剩余7盒,凯膜黄金美容液多重修护面膜已销售6盒,剩余6盒,两种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计13盒,货值共计494元,均未在超过使用期限后销售,无违法所得。3.2019年10月28日,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克拉玛依区孙跃商行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给予行政处罚,该店不属于首次违法。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2种化妆品共13盒。
2.罚款人民币捌仟(8000.00)元整。
8000.00元
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