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光福 | 注册资本:8.8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00MA18X4P06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福馨园1618-209-003(仅限办公场所)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02
(2020)黑1223民初14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郭*,郭*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田**
青冈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11-24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湖北瑞丰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0032交罚﹝2026﹞3号
2026年01月09日14时40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褚成,王伟在G10绥满高速橫道河子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龙海滨驾驶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黑M7CQ38江铃全顺小型客车实施从北林区至雪乡的包车客运活动。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该次运输持有北林区至的长春市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持有包车合同。执法人员通过黑龙江省旅游包车服务与监管系统查询发现:包车合同约定乘客人数为1人,包车合同显示乘客信息为魏振辉。此次运输实际载客为6人,6人均不属包车合同约定的乘客。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构成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15
2
黑0012交罚﹝2025﹞76号
2025年6月23日13时32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群力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孙凤超驾驶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的黑M501E8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座9人,拉载8名乘客,签订了包车合同,从北林出发去往哈市。车辆道路运输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驾驶员孙凤超现场出示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登记的车辆驾驶员为刘东方。实际驾驶员与包车客运标志牌登记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18
3
黑0011交罚(2025)45号
2025年8月18日14时28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大耿家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梁忠兴驾驶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黑M4FR93大通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7人,实际拉载2名乘客,已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哈尔滨出发去往绥化,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持有的客运包车标志牌有效期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8日,路线为北林区至道里区,驾驶员为梁忠兴。经查,该标志牌已完成一个运次的使用,驾驶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19
4
黑0011交罚(2025)44号
2025年5月30日11时14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群力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刘东方驾驶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黑M501E8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9人,实际拉载6名乘客,已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哈尔滨市出发去往绥化市,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驾驶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18
5
黑0014交罚(2025)57号
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群力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宿吉阳驾驶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黑M9V796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9人,实际拉载8名乘客,已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哈尔滨市出发去往庆安县,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持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为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26日,路线为哈尔滨市至庆安县,驾驶员为宿吉阳,经核实该标志牌已于2025年7月12日完成一个运次的使用,驾驶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23
6
黑0014交罚(2025)54号
2025年7月4日12时00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群里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金鑫驾驶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黑M0Z243大通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7人,实际拉载6名乘客,已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哈尔滨市出发去绥化市北林区,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持有的标志牌有效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14日,路线为绥化市北林区至哈尔滨市道里区,驾驶员为王鑫,经核实,已于2025年7月1日完成一个运次的使用,驾驶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15
7
黑0011交罚(2025)35号
2025年5月30日14时7分,执法人员在G1001绕城高速群力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李世波驾驶绥化晨宇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黑M9AV85江铃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9人,实际拉载7名乘客,于5月30日签订包车合同。经调查,该车从哈尔滨市出发到庆安,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省际、市际包车客运,该车持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有效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6月3日,载明的路线北林区途径庆安至哈尔滨市,已于5月20日完成一个运次的使用,驾驶员无法出示本次运输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包车客运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事实。
壹仟元
1000.00元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