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葛春红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322MA1MYJRP2D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沭阳县扎下镇京沪物流园院内5号区域0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2
(2026)浙0110民初108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凌**
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张**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23-06-20
(2023)鲁1323民初362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刘**,山东宏宇运输有限公司,沂水县马站镇人民政府,张*,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沂水县人民法院
3
2023-03-23
(2023)鲁1323民初11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刘**,山东宏宇运输有限公司
沂水县人民法院
4
2022-12-21
(2022)鲁1323民初48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蒋**,刘**,崔**
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刘**,山东宏宇运输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
沂水县人民法院
5
2022-12-20
(2022)鲁1323民初48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崔**,蒋**,刘**
山东宏宇运输有限公司,张*,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
沂水县人民法院
6
2022-10-17
(2022)鲁1323民初48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蒋**,刘**,崔**
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山东宏宇运输有限公司,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
沂水县人民法院
7
2022-08-05
(2022)苏0812民初58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王**,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8
2022-08-01
(2022)苏0812民初589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王**,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9
2022-07-27
(2022)苏0804民初4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10
2021-01-26
(2020)苏1322民初117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
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
沭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0
2022-12-20
(2022)鲁1323民初48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蒋**、崔**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959.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11-04
2022-08-19
(2022)苏0804民初4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8519.02元
民事案件
3
2021-08-31
2019-04-22
(2019)苏13民终10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中心支公司与沭阳迅特运输中心、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27
2018-11-26
(2018)苏1322民初23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沭阳迅特运输中心与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樊**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安交路执〔2026〕352号
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5000.00元
淮安市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27
2
灌云交路执〔2026〕451号
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
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3000.00元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3
阜宁交路执﹝2025﹞1352号
2025年10月10日15时53分,当事人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的驾驶员彭大军驾驶车辆苏NGU510(黄)运输纸筒,途经阜宁县古河派出所东约500米处,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经现场勘验,车货总高4.3米,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高限制标准4米,超高0.3米。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沭阳县红火物流中心。
罚款贰佰元
200.00元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