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名马文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美莲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733208132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经济开发区二期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6
(2025)浙0782民初41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名马文具有限公司
王*,合肥猫客文具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4
(2025)浙0782民初41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名马文具有限公司
合肥猫客文具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5﹞1877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6月26日,当事人在义乌市稠江街道经济开发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本局决定:1.责令停止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2.罚款1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7309.44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本局决定:1.责令停止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2.罚款1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7309.44元。
12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