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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荷花家佳购物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81MA4M28Q96N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街道嗣同村中心街8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浏市监处罚〔2024〕338号
2024年3月28日,本局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检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水产区待售的泥鳅,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泥鳅的进货票据和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无法提供,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泥鳅的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当事人因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签收。2024年5月9日本局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检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水产区待售的草鱼,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草鱼的进货票据和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无法提供,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草鱼的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也无法提供。5月10日经批准进行立案调查,5月11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至5月16日调查终结。 经查实:2024年3月28日,本局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检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水产区待售的泥鳅,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泥鳅的进货票据和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无法提供,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泥鳅的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当事人因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现场签收。2024年5月9日本局开展“长江禁渔打非断链”专项检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水产区待售的草鱼,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草鱼的进货票据和进货查验记录,当事人无法提供,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草鱼的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8
2
浏市监处罚【2023】430号
浏阳市烟草专卖局接市民投诉:“浏阳市荷花家佳购物中心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吊销了,仍在销售卷烟。”同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浏阳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街道嗣同村中心街86号的浏阳市荷花家佳购物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在当事人收银台处的货架上摆放60个品规87条(未拆封)、105包拆零香烟。当事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430181174303)副本张贴在烟柜,因处于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于2021年11月被注销。 以9元/包的价销售白沙(软)2包。以22元/包的价销售芙蓉王(硬)1包,以10元/包的价销售白沙(精品)2包,以8元/包的价销售白沙(硬)2包,共计销售额76元。都没有缴税。 本案共计货值金额16242.6元,违法所得76元。
没有违法所得76元;并处罚款4060元
406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