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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福哥海鲜楼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定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29MA2L66DB1N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南外路2-6号一、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市监处罚〔2023〕79号
当事人于2021年08月27日申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2021年09月28日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6年09月27日。目前主要从事中式快餐制售。2023年04月19日,国创检查人员在当事人店内开展检查时在冰柜中发现2包“糍粑”产品,生产日期为20220404,保质期一年,已超过保质期。2023年4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在负责人与厨师的陪同下依法对当事人店内开展检查,在后厨操作间的冰柜内发现了1包过期“如意三宝”牌红烧牛筋腩。此外,现场检查时,店内共有5名工作人员,但“泰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中仅公示了1张厨师健康证,发证日期:2022年04月11日,有效期:2023年04月11日,已超过有效期。据当事人陈述,上述过期的“糍粑”属于半成品,通过油炸后制成红糖糍粑菜品对外销售,由于店内采取扫码点餐与展示台点餐两种方式,该“糍粑”过期后是否有制作成菜品销售当事人无法确认;且红糖糍粑属于经营中式快餐服务前的菜品,因工作疏忽导致对遗留的食品原料未及时清理,在国创检查人员检查后已将上述2包过期“糍粑”丢弃处理。上述过期的“如意三宝”牌红烧牛筋腩系厨师的私人物品(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由于放置在店内冰柜中时间较久遗忘导致未及时处理。因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过期食品原料的购货单据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记录,故上述食品过期后的货值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此外,厨师及服务员的健康证确已过期,其中厨师魏某某已于2023年05月08日进行健康体检,服务员廖某某已于2023年04月21日取得有效健康证(发证日期:2023年04月21日,有效期:2024年04月21日);厨师陈某某(发证日期2022年11月03日,有效期:2023年11月03日)、服务员毛某某(发证日期2022年06月21日,有效期:2023年06月21日)、林某某(发证日期2023年04月13日,有效期:2024年04月13日)持有有效健康证,但未在店内公示。另查明,当事人分别在饿了么平台与美团平台开设店铺“福哥-恺悦餐厅”从事网络销售,但根据“泰顺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中公示的证照信息显示并未包含网络经营范围。据当事人陈述,该店于今年3月份提供中式快餐服务后在外卖平台开展网络销售项目,并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完成“阳光厨房”建设,但未注意需增设该项经营范围,待该案件完结后会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的变更手续。
当事人店内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健康证未公示的行为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对于当事人对店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违法行为与超范围开展网络销售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对于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过期的“如意三宝”牌红烧牛筋腩1包,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上缴国库。
10000.00元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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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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