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为霞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2MA3NB03G3U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小义堂临西十三路与聚才八路交汇向北200米路东美食大院39#40#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5
(2025)鲁0102民初907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亿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禹**,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廖**,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18
(2025)鲁0102民初907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亿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禹秀琼;王熙
裁判文书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8
(2025)鲁0102民初907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亿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廖勇祥;禹秀琼;王熙;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安交罚〔2026〕第89号
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鲁Q513LL鲁QW28P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
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元
高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3
2
371312202500171
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鲁Q717QG(黄色)鲁QW60P超(黄色)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应予处罚,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3
371371202500159
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鲁QU36J超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根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应予处罚,现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30
4
371371202500119
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鲁QU36J超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根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应予处罚,现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8
5
津交(总)罚﹝2025﹞111239号
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6-04
6
371323202500928
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2
7
370724202500425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1
8
J371324202500213
2025年02月19日 14时09分,兰陵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206国道青竹路口对胡瑞永驾驶的鲁Q628AN(黄色)鲁QM83S超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飞雅****、金伟****向胡瑞永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胡瑞永不申请回避,现场调查发现,胡瑞永驾驶该车装载机械配件从兰陵县到临沂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检查时现场无法出示该挂车辆道路运输证和其它有效证明,经查询没有办理。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执法人员听取了当事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经调查认定: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程度较轻。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录像,等。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9
9
370783202401138
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6
10
J370785202400114
2024年09月02日 09时30分,高密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高密市平安大道与姚前路路口北200米路西对刘景玉驾驶的鲁Q197KT(黄色)欧曼重型半挂牵引车、鲁QK46U超(临牌)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王忠(执法证号****)、韩德武(执法证号****)向刘景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QK46U超(临牌)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从高密至广西拉运槽钢,运费12000元到付,刘景玉现场提供不出鲁QK46U超(临牌)的道路运输证。并告知刘景玉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刘景玉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 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临沂市广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鲁QK46U超(临牌)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证据: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照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高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