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安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永锋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753555123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教益路158号长城小区22栋1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度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3号
昆明安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2026年3月6 日,大队消防监督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昆明安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的长城滇池花苑小区[地址:广福路729号]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物业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管理服务的长城滇池花苑小区存在:1.小区东南面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导致宽度不足4米,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3.4.5条的要求;2.小区地下车库3道防火卷帘损坏,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第6.4.8的要求;3.小区6栋的弱电井未进行防火封堵,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3.3条的要求;4.6栋车库通往电梯前室的防火门组件缺失,不具有密闭的性能,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4.1条的要求;5.6栋车库入口处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1.4条的要求;6.消防水泵房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第11.0.1.1条的要求),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昆明安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的长城滇池花苑小区存在的隐患已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属于严重违法情形,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给予昆明安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