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锦阳棠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陶小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612MW38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4号9栋B3-15、2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5〕98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7月31日办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同年8月31日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8月30日,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间分别向重庆今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优草汇医药有限公司、重庆亿昊药业有限公司、杏仁医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医药和平医药批发有限公司购进药品时收集了供货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单据、《检验报告(合格)》,陈立芳持有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中药学)》,负责药店药材的经营管理。当事人于2025年8月31日至同年9月27日在药房销售库存的西药、中药和其他商品,当事人因经营困难于2025年9月27日停止经营,店内有待售5大袋玄麦甘桔颗粒售价32元/袋、3大袋复方板蓝根颗粒售价25元/袋、2盒醋酸钙颗粒售价49元/盒、4盒香砂养胃丸售价35元/盒、1袋陈皮(0.5公斤/袋)售价60元/公斤,货值金额为32元/袋* 5+25元/袋*3+49元/盒*2+35元/盒*4+60元/公斤*0.5=503元,有《锦阳棠药房未销售药品明细表》。当事人于2025年8月31日至同年9月27日销售总金额为7480元,其中中药销售了33次,重量1869克,金额401元,西药销售了322次,323盒(袋),金额7079元,有《锦阳棠药房250831-20250926销售明细表》。货值金额共计7983元,违法所得748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肆佰捌拾元整(¥7,480.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5大袋桐君阁牌玄麦甘桔颗粒、3大袋太极牌复方板蓝根颗粒、2盒金丐牌醋酸钙颗粒、4盒仲景牌香砂养胃丸(浓缩丸)、1袋陈皮(装量:0.5公斤) ;4、责令关闭。
7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