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丑丑熊母婴用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智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23MA49TPN05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云梦县城关梦泽大道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3
(2022)湘0112民初75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梦县丑丑熊母婴用品超市
海普诺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09-28
(2022)湘0112民初75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梦县丑丑熊母婴用品超市
海普诺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1
2022-10-20
(2022)湘0112民初75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梦县丑丑熊母婴用品超市与海普诺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8953.5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梦市监处罚〔2023〕239号
2023年3月,当事人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其经营商品(“安贝儿”幼儿马油洁肤水晶皂)的信息,提高该商品的销量,于是策划并制作了广告宣传内容--“安贝儿幼儿马油洁肤水晶皂温和 保湿 润肤 抑菌 止痒 除螨”,在自己的抖音商店“丑丑熊母婴用品超市”上发送,该广告宣传内容没有标明调查结果等引证内容的出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十八条(一)项“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只规定罚款上限,没有规定罚款下限的,处罚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一)从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上限值的 30%以下(不含上限值的 30%)确定”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决定给予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如下: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