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陈燕利摩托修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燕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828MA6L671L77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糯福乡宛卡村李扎倮家出租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澜烟处[2023]第073号
2023年07月08日14时50分,澜沧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陈云泽(执法证号25070952010)、荣建东(执法证号25070952003),在澜沧县糯福乡宛卡村,经出示徽章、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对“澜沧陈燕利摩托修理店”卷烟经营门店进行检查,现场在该店内货物存放处查获涉嫌违法卷烟:84mm红河(软甲)3条、84mm红塔山(硬经典)13条、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17条,卷烟合计叁个品种叁拾叁条,其中:84mm红河(软甲)3条、84mm红塔山(硬经典)13条卷烟识别码分别为PEYC530821116688、PEYC530828106688,84mm红塔山(大经典1956)17条卷烟识别码被人为刮除。当事人澜沧陈燕利摩托修理店(经营者:陈燕利)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本局依法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澜沧陈燕利摩托修理店(经营者:陈燕利)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真品卷烟总额1700.00元6%的罚款,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贰元整(¥102.00元),涉案的真品卷烟返还当事人;责令事人澜沧陈燕利摩托修理店(经营者:陈燕利)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将16条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并对当事人澜沧陈燕利摩托修理店(经营者:陈燕利)作出处以违法销售总额1365.00元40%的罚款,计人民币大写伍佰肆拾陆元整(¥546.0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大写陆佰肆拾捌元整(¥648.00元)
650.00元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烟草专卖局
2023-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