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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润邦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福军注册资本:1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1MA5U5BMY9C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天宝社区1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3-20
2018-01-08
(2018)渝0231民初4696号
合同纠纷
重庆市润邦生态旅游发展公司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司垫江支公司责任保重庆分公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垫江)文综罚字﹝2024﹞F-000003号
2024年8月13日15时12分至2024年8月13日16时55分,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彭莹、夏剑波在向当事人现场负责人洪圣明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为桃之林水上乐园,《营业执照》和《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在售票前台右侧上方悬挂,公共场所卫生、游泳池管理规定及相关安全制度在前台右侧集中上墙,救助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在前台右侧公示栏内张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显示有效期限是2020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许可项目(范围)为游泳、救助人员数量7人,经营有不规则室外游泳池一个(平均长40米、宽20米,最内最窄处8米,宽度向外逐渐梯度式增加),经审批确定面积700平方米,现场有40人正在游泳;检查到身穿有“救生员”字样的刘**、王**、罗**、冯**、何**5人在泳池边巡查,其中经人证对比核实刘**、罗**、冯**、何**4人已取得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资格证书、王**无相应资格;我委于2024年8月2日16时43分至2024年8月2日17时40分在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首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期间已低于了规定数量7人的救助人员,且仍未按要求限期改正,现场未发现存在危害游泳安全行为发生。当事人在经营期间不具有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09-02
2
垫卫公罚﹝2023﹞93号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游泳池(馆)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
警告;罚款
600.00元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