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春芳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673425177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商场南巷130号友好公寓1栋1单元170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2025)新0109民初423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康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4
(2025)新0103民初75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5-04-18
(2025)新0106民初8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国际医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5-04-11
(2025)新0106民初89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国际医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5
2024-12-23
(2024)新4201民初32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塔城地区巴克图辽塔投资有限公司
塔城市人民法院
6
2024-12-09
(2024)新4201民初32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塔城地区巴克图辽塔投资有限公司
塔城市人民法院
7
2024-11-27
(2024)新0103民初11337号
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安徽庚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8
2023-12-20
(2023)新0103民初102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西悦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9
2021-11-26
(2021)新0104民初78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润达龙琪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10
2021-07-23
(2021)新01民终3312号
合同纠纷
新疆豫商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2-07
(2021)新0104民初78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新疆润达龙琪投资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1-22
2024-11-21
(2024)新0105执4227号
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1-30
2023-05-11
(2023)新2122民初743号
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鄯善县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651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01
2022-05-27
(2021)新4223执2653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名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2-16
2021-11-30
(2021)新0104民初78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新疆润达龙琪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75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5-17
2021-04-08
(2021)新0103民初1698号
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新疆豫商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豫商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9961.21元
民事案件
6
2021-02-18
2021-01-27
(2021)新0103民初654号
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新疆广鑫胜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4-28
2017-11-28
(2017)新2301民初48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新疆缔森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新)市监处罚(2025)78号
新疆仁睿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2月5日对乌航基地项目12部电梯进行维保,当天去该乌航基地项目的维保人员为汪小亮1人,维保记录签字为汪小亮和金祥光2人。汪小亮当天仅对9部电梯进行了维保,且未对检修和急停开关进行验证,另3部电梯未进行维保。该12台电梯该次维保费2640元,税额是149.43元,违法所得2490.57元。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7.5万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2490.57元。
7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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