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王大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晓东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00MA94C8A40H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鸢飞社区蓉花路2397号楼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潍高市监处罚〔2026〕19号
经查GB 31661-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第2.1条:调制肉制品(亦称调理肉制品),指以鲜(冻)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原辅料预处理、调制加工、冷却或冻结、包装而成,需冷藏或冷冻贮存、运输的非即食肉制品。当事人购进使用的澳盛源 ? 精品羊排肉标签标示为速冻肉制品;配料中含有:羔羊肉、水、食用盐、海藻糖及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碳酸氢钠等保水、嫩化、改良类食品添加剂;经添加辅料、保水、嫩化等调制加工,不属于仅物理切割的原切肉。综上依法认定:澳盛源 ? 精品羊排肉属于调理肉制品,非原切肉、非未调理肉。当事人采购、使用调理肉制品,但线上线下宣传 “不用调理肉”“100% 原切”等宣传内容与实际使用原料明显不符 ;当事人以 “四大承诺”“100% 原切” 等表述,向不特定消费者传递肉品无调理、无添加、原切高品质的信息,足以影响消费者消费选择,构成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未使用注水肉、劣质肉,案发后已主动整改,未收到消费者投诉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上缴国库。
10000.00元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