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邦可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俞兴忠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MACLM17K9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石柱镇俞溪头村俞溪头自然村学前路25号五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5﹞5822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31日14时23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浙江省永康市检查时发现永康市邦可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康市邦可渣土运输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7天,责令停产停业7天。
责令停业整顿7天,责令停产停业7天。
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6
2
金路政罚〔2025〕58233
2025年10月13日10时28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10-1215:36:09车号为浙G66862在G330(光瑶)金华方向K256+95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1.1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0.16吨。
-
1512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2
3
金路政罚〔2025〕5815
2024年12月13日14时18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1215:24:20车号为浙GB5965在G330(光瑶村)金华方向K256+95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0.3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9.38吨。
-
1473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6
4
丽路政罚〔2025〕0622
2024年10月21日15时45分,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平、赵利坚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0-21 13:02:21车号为浙GB5965在G330 K252+5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0.7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9.75吨。
-
19915.00元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7
5
金路政罚〔2025〕586
2024年12月13日14时18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12 15:24:20车号为浙GB5965在G330(光瑶村)金华方向K256+95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0.3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9.38吨。
-
1473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7
6
金路政罚〔2024〕58489
2024年12月6日14时53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04 08:55:21车号为浙GB7535在G330(光瑶村)金华方向K256+95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1.8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0.85吨。
-
15465.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9
7
金路政罚〔2024〕58483
2024年7月9日16时23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7-08 15:46:40车号为浙GA7719在G330(光瑶村)金华方向K256+95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6.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8吨。
-
294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7
8
金路政罚〔2024〕58479
2024年12月4日9时17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1-29 12:59:33车号为浙GB5965在G330(光瑶村)金华方向K256+95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0.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9.3吨。
-
1469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13
9
丽路政罚〔2024〕06270
2024年10月21日15时45分,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平、上官青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0-21 13:02:21车号为浙GB5965在G330 K252+5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0.7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9.75吨。
-
19915.00元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3
10
丽路政罚〔2024〕06240
2024年10月21日15时45分,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平、上官青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0-21 13:02:21车号为浙GB5965在G330 K252+5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0.7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9.75吨。
-
19915.00元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