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大华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007028699906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八条路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4-08
2018-02-07
(2018)黑1002民初10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牡丹江市东安区小懒猫旅店与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安)应急罚〔2022〕0007号
2024年10月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调查询问笔录一份。
2024年10月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现场检查记录一份、调查询问笔录一份。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牡丹江市东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4-10-16
2
牡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0号
三层走廊一具灭火器压力不足
给予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牡丹江市东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18
3
牡东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2号
该单位擅自拆除消防水泵,导致室内消火栓系统整体无法正常使用;
成品1号库北侧的彩钢板板房,占用防火间距,无法当场改正
给予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牡丹江市东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6-20
4
牡东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0号
该单位擅自拆除消防水泵,导致室内消火栓系统整体无法正常使用;
成品1号库北侧的彩钢板板房,占用防火间距,无法当场改正
给予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牡丹江粮食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00元
牡丹江市东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