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合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文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2MA28BFFK8Q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开发区真圣路118号内1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2
(2023)浙04民初172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浙江千翼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合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李*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卫职罚﹝2025﹞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平卫职罚〔2025〕2号 案件名称:浙江合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浙江合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李某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合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20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75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分行平湖支行,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当湖东路86-108号;或按照浙江省(平湖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缴纳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2月26日
对浙江合马商用设备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75000元。
75000.00元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5-0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