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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黄雅珍中医诊所(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雅珍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DAPC7P8G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华龙学苑综合住宅小区一期工程1幢1单元00010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272号
经调查,龙江史秀君中医内科诊所于2024年1月24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于2022年5月31日办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史秀君,登记号:黑卫医证营龙字第215017005号,有效期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7年6月18日。当事人在其诊疗过程中使用的水银血压计未按规定申请周期计量检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检查龙江史秀君中医内科诊所使用电子计价秤未按规定申请周期计量检定的行为。 2.询问笔录1份,证明龙江史秀君中医内科诊所使用电子计价秤未按规定申请周期计量检定的违法行为。 3.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份,证明龙江史秀君中医内科诊所有合法营业资质。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史秀君身份。 5.照片一张,证明龙江史秀君中医内科诊所使用电子计价秤未按规定申请周期计量检定的违法行为。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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