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费学良 | 注册资本:460.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07686886748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开发区新竹路81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0
(2023)浙0591民初2981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思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2
2022-02-14
(2022)浙05民终176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董**,谭**,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1-29
(2020)浙0591民初2364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
董**,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谭**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4
2021-11-08
(2020)浙0591民初2364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谭**,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5
2021-08-24
(2021)浙0502民初475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山支行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杨**,韩*,湖州悦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费**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6
2021-05-08
(2020)浙0591民初2364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谭**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7
2021-04-08
(2020)浙0591民初2364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谭**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8
2021-03-17
(2021)浙0502民初917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湖州吴兴德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浙江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周**,董**,周**,费**,董**,任**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9
2021-03-17
(2021)浙0502民初826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湖州吴兴德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董**,董**,费**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10
2021-01-27
(2020)浙0591民初2364号
保证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
谭**,浙江骏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25
2022-02-24
(2021)浙0502执31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湖州吴兴德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仕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20
2021-06-26
(2021)鲁06执复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程**、曹**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0-15
2021-08-24
(2015)芝执指字第3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王**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450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09-28
2020-09-21
(2015)芝执指字第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4500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19-06-05
2019-05-13
(2019)浙0503民初18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州长盛化工有限公司与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11-09
2018-06-13
(2018)浙0111民初38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永大空分设备有限公司与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9-12
2018-06-22
(2018)浙0502民初442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曾**与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湖州誉丰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6-27
2018-06-27
(2017)浙0502民初6429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方**与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12-21
2016-12-21
(2016)浙06民辖终875号
承揽合同纠纷
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上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5-12-02
2015-12-02
(2015)泰靖商初字第0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靖江市南阳印染环保设备制造厂与浙江大为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税稽罚﹝2025﹞9号
违法事实: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罚款1160898.08元
罚款1160898.08元
1160898.08元
湖州市税务局
2025-0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