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青松 |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MA2CT8CY6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路以南,肖江塘河以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9
(2026)浙0327民初45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温州好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2
2026-06-02
(2026)浙0327民初33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瓯海区支公司,彭**,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3
2026-05-13
(2026)浙0327民初31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张**
苍南县人民法院
4
2026-04-14
(2026)浙0327民初1432号
民间借贷纠纷
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曹*,吴**
苍南县人民法院
5
2026-03-17
(2026)浙0327民初14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黄**
苍南县人民法院
6
2026-01-07
(2025)赣0121民初147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昌县人民法院
7
2025-12-16
(2025)浙0327民初88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金华名宇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8
2025-11-04
(2025)浙0327民初7752号
劳动争议
潘**
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9
2025-09-16
(2025)浙0326民初76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青岛格泰电气有限公司
郑**,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港市支公司,温**
平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5-06-16
(2025)闽0921民初179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郑**
霞浦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6
2023-03-14
(2022)浙0327民初6175号
劳动合同纠纷
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肖**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451.6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6〕70119
-
罚款人民币肆仟零伍拾伍元整。
4055.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22
2
苍灵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83号
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6-06-18
3
苍灵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54号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3000.00元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6-06-15
4
温路政罚〔2026〕9876
-
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伍元整。
1365.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25
5
温路政罚〔2026〕7063
2026年4月28日6时43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综合监管指挥中心发现车号为浙CD0195特殊结构货车重点监管货车在G104国道下汇村K1991+300M有违法嫌疑,2026年4月28日6时55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荣凡、郑吉在六分线K1989+200M检查发现该车,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邓启军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6年4月28日凌晨,当事人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指派邓启军驾驶浙CD0195特殊结构货车从苍南县建新东路3388号载运水泥开往水头镇下河村工业区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8.66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该车为4轴载货汽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66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已按要求于2026年4月28日14时21分卸载了超限装载的货物39.16吨。
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柒拾元整。
887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6
温路政罚﹝2026﹞771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20日13时15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萧龙线K0+600m检查时发现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仟零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捌仟零玖拾元整。
809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1
7
温路政罚﹝2026﹞741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3日14时01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国道1985K十900M检查时发现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平阳昆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
9500.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8
温路政罚﹝2026﹞983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0日10时31分,苍南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灵溪镇山海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苍南灵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9
温路政罚〔2026〕742
2026年1月8日9时47分,平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小沂、黄兆士在218省道548K+100M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D013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高余彬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2026年1月8日早上该车驾驶员高余彬驾驶浙CD0138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开往岱口大桥桥头。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58.09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该车为4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31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09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已按要求于2026年1月8日11时36分卸载了超限装载的货物39.46吨。
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捌拾伍元整。
8585.00元
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10
闽宁鼎交执﹝2025﹞罚字第367号
2025年12月29日15时1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林耀烨﹝13090817072﹞、刘必城﹝13090817017﹞在福鼎市国道G104线分水关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世盘驾驶浙CD0920、浙C8358挂从福鼎市泰顺搅拌站运载石子至温州市苍南县。车辆浙CD0920、浙C8358挂都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浙CD0920证号为:浙交运管苍字330327110635号;车辆浙C8358挂证号为:浙交运管苍字330327112696号。经现场勘查,浙C8358挂罐体后部进行了切割并加装了用于固定和开启的加固设施,与《道路运输证》不符。该车辆所属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本次改装行为是由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实施的,苍南县硕鑫建材有限公司存在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违法事实,本次属于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8000.00元
福鼎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